近年不少港人投資海外物業,地產代理監管局今就海外樓花物業發出最新執業通告,並於明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2017年發出的相關舊通告,違反新通告的地產代理,將受到最高釘牌的罰則。
該局指,與已建成發展項目的物業可供視察的情況不同,購買香港境外的未建成物業存在更多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稱,由於對港人購買香港境外物業的關注持續,而部分在香港出售的境外未建成物業由持牌地產代理處理,為了在監管局的職權範圍內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及增強他們在購買香港境外的未建成物業時委託持牌人的信心,監管局認為有必要提醒消費者留意由持牌人與非持牌人處理境外未建成物業的區別,以及優化舊通告的要求,以進一步提高持牌人的專業水平。
對比舊通告,新通告加入了一些新要求,如地產代理必須取得由境外未建成物業所在地的執業律師(而非其他人士)發出的法律意見,當中涵蓋賣方及境外未建成物業的盡職審查及一些關鍵資料如該境外未建成物業的批准用途及用途限制,及是否有任何機制保障買方所支付的訂金或部分付款等。新通告將於明年7月1日生效,違反新通告的持牌人可能會遭受監管局的紀律處分,紀律處分方式包括訓誡、譴責、罰款、在牌照上附加條件、暫時吊銷牌照及撤銷牌照。
其他報道
MCP 新都城中心設粉系和風新春打卡位 H・COINS會員消費滿600元即可換利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