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規範互聯網用戶註冊、使用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管理賬號信息行為,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聞稿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要建立健全賬號信息動態核驗、個人信息保護等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註冊、使用賬號信息的情形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對於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網絡出版服務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賬號,以及從事經濟、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賬號,要加注專門標識。
對於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省級以上網信部門依據職責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規定》明確,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是指互聯網用戶在互聯網信息服務中註冊、使用的名稱、頭像、封面、簡介、簽名、認證信息等用於標識用戶賬號的信息;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用戶提供互聯網信息發布和應用平台服務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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