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上月底實施「0+3」撤銷酒店隔離要求,旅遊熱點日本亦在上周解禁自由行,引發港人久違的外遊熱潮。新冠疫情爆發初期,多數旅遊保險將新冠肺炎引起的損失列為不保事項,不過隨着對病毒了解增加,外遊需求亦恢復,業界人士指目前多數旅保已至少在醫療保障,將新冠納入受保項目。客戶在疫後對保障要求較以往不同,各險商對新冠保障差異亦較大,業界指目前新冠相關理賠經驗較少,或需3個月至半年觀察,再按旅客需要改進旅保產品。
針對新冠肺炎特有情况的保障,例如返港後因染疫被強制隔離,有部分旅遊保險設有每日賠償現金津貼,而一些染疫後旅客會遇到的問題,例如因染疫未能如期登機離開而產生的額外機票住宿開支,則並非每份旅遊保險均有提供保障。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表示,疫情初期對病毒數據不足,再保險公司在半年前才開始受保新冠肺炎相關保障,現時大部分旅遊保險至少在醫療上已經保障新冠相關的索償。旅保需求逐漸回復,現時保險公司對新冠理賠的經驗不多,業界約需3個月至半年,觀察客戶在疫後旅行有什麼的新保障需要。
陳健波認為,旅保的競爭相當激烈,若新保障項目的風險並非太高,保險公司將按客戶需要,陸續改善其產品,例如現時除非證明確診,否則多數旅保不會賠償在海外進行核酸檢測的費用,日後或可納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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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投保人數回升有助分攤風險,不過新冠病毒傳播性高,相關引起索償或會增加,對於旅保保費會否調高,陳健波指未見本港放寬入境隔離後,旅保因此加價。因為旅保同時保障新冠以外的項目,過去在疫前索償一直不多,除非疫後索償大幅超出預期,否則旅保加價機率不高,一旦加價幅度也不會太大。
雖然絕大部分旅保的醫療保障皆保障新冠肺炎,但部分產品的保障項目,會與其他受保疾病或受傷引導的索償或有分別。例如AIG美亞旅遊保超卓計劃新冠相關醫療賠償為120萬元,較一般醫療保額100萬元為高,但不包括海外住院現金津貼、子女護送等項目,而富衛旅保A計劃的新冠醫療保障限額為50萬元,較一般醫療保障100萬元少一半。
保險比較平台10Life聯合創辦人及行政總裁倫沛然認為,目前不同旅保對新冠醫療和費用損失的保障分別較大,客戶投保前宜先了自己最需要保障的風險,例如前往醫療費用較高的地區,應較注重醫療費用保障,若自己已有環球醫療保障,則可多考慮額外費用的保障。另外,就自己擔心旅程遇到的狀况能否獲得賠償,投保前應先向保險公司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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