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0813)公布,於2020年及2021年為其若干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提供四筆財務資助,分別涉及56億元人民幣(下同)、25億元、29.44億元、54.79億元、43億元,合計208.23億元,上述信託貸款所得款項均已回撥至集團,並用於項目開發及日常經營資金。
集團指,所披露的交易屬集團信託貸款安排的一部分,有關安排已進行獨立調查及內部監控審閱。有關信託安排具備合理的商業理由使用信託安排;及信託安排所得款項最終回撥集團,並由集團用於開發建設物業項目及日常經營。
集團概無資金流出或挪用任何資金至個人賬戶的情況。於該等情況下,集團向信託公司作出的股權及資產抵押和企業擔保等增信被認為屬合理,且並無損害集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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