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油砂(2012)宣布,於今年1月31日收到紐約州法院判決,裁定他們需向非延期持有人支付到期未付的債券相關本金與利息共1548.1萬美元,並於今年5月25日判決被廢除之後,於昨日收到紐約州法院判決, 裁定其需向非延期持有人,支付到期未付的債券相關本金與利息共1969.42萬美元,即約1.54億元(港元、下同)。
該集團指,現正就此新判決及其執行情況積極尋求法律意見,並將採取一切有效措施維護全體股東、利益持份者和公司的利益。其今日收市報0.51元,無升跌,成交股數為5.5萬股,成交額只有2.5萬元。其市值只餘1.24億元。換言之,其市值比今次紐約法院判令該公司支付的本金及利息還要細。
今次陽光油砂被美國紐約法院判令,源於該集團在2016年因應早年發行的2億美元優先票據,和債券持有人達成延期協議,當中96%持有人同意達成安排,但是有4%為數800萬美元票據持有人尚未與該集團達成協議至今,因此該集團要面對該等未有同意延期的持有人之索償要求,亦觸發了跟進的官司及今次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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