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譴責綠新親水膠體海洋科技(1084)前非執行董事郭松森,其於2022年1月29日至3月30日、2023年1月29日至3月30日期間,作為公司的控股股東,雖已獲公司通知有關刊發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全年業績前的相關禁售期,卻仍在禁售期內18個交易日內進行共44宗有關該公司證券的交易。
聯交所指出,7宗有關交易是在2023年2月20日進行,公司同日刊發有關股價及成交量不尋常波動的公告,指出「控股股東的持股並無變動」;3宗有關交易是在2023年3月5日刊發盈喜公告前的7個公曆日內進行。公司刊發無變動公告前曾要求郭作出確認,其誤以為《標準守則》規定不適用於他作為非執行董事的身份,因此並未告知公司交易。聯交所告知郭其在《標準守則》下的責任後,他承認違規。
聯交所續指,郭承認違規並接受制裁及指令,他需完成17小時關於監管及法律議題及《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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