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宣布,今天就在香港廢除混合媒介要約以促進公開發售流程全面電子化及提升監管流程效率的建議,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
證監會就此建議修訂《公司(豁免公司及招股章程遵從條文)公告》,以移除有關准許混合媒介要約的豁免。
聯交所正在為進一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作準備,而在該建議的改動下,現已或將在聯交所上市的股本或債務證券的發行人,將不能再選擇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在發出電子招股章程的同時刊發印刷本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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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證監會擬停止批出寬免,不再容許現已或將在聯交所上市的證監會認可集體投資計劃的公開發售採納混合媒介要約。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有關建議與多項正在推行的舉措相輔相成,將上市流程進一步數碼化,為包括發行人和投資者在內的所有市場參與者帶來裨益。持續不斷的改善措施,有助確保香港的首次公開招股流程效率與效益兼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