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日期:2018年12月17日 17:42
財政部公布,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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