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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規管】保監局將於9月底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

政府公布,保監局將由今年9月23日起取代三個自律規管機構,直接全面規管香港的保險中介人,包括審批牌照、進行查察和調查,以及施行適當的紀律制裁。

現時保險代理由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成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規管,經紀分別由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規管。為順利過渡至新制度,所有緊接在9月23日前獲自律規管機構有效登記的保險中介人,將在三年內被視為持牌人士,現任的行政總裁及負責人亦有其過渡安排。另外,所有自律規管機構於2019年9月23日仍未解決的投訴及違規個案,將由保監局根據交接前的規則處理;換言之,新制度下的要求將不具追溯效力。

為配合實施新規管制度,《保險業(獲授權保險人的最高數目)規則》及《保險業(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財務及其他要求)規則》兩套規則亦計劃於9月23日生效,但須視乎立法會審議的進度。局方亦會在未來數個月,發布一系列與持牌保險中介人有關的守則和指引。此外,保監局亦正與業界緊密合作,準備推出保險中介人系統。該系統的一個重要部分為一個網上平台,可支援電子牌照申請、匯報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及更新個人資料等。

保監局在2017年接管保險業監管時,已有計劃在兩年內實施法定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從三個自律規管機構接手中介人的直接規管工作。主席鄭慕智表示,相信新的規管制度將有助提升保險中介人的專業地位和水平,令規管更公平及更具透明度,並將引入一套穩健而靈活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