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增加一項對華為的起訴,指控華為涉嫌共謀欺詐,案件編號為18-cr-457,於紐約東區(布魯克林)美國地區法庭審理。一旦罪成,可能會加重對這家中國公司的懲罰。
起訴書指,華為、其兩間子公司,以及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觸犯「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 (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其中,就公司而言,指在過去數十年侵佔知識產權,包括美國六間科技公司,有關產權包括貿易機密資訊及已有版權的產品,例如原始碼和互聯網路由器使用手冊、天線科技、機械人測試科技。
司法部又指,華為透過招募其他公司僱員,指示他們竊取前僱主的知識產權,以及通過在研究機構工作的教授等代理人獲得研究技術。
較早前,華為已經因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和北韓的制裁而面臨一系列刑事指控。
與此同時,美國商務部表示,對華為的臨時許可延長45天,容許華為從部分美國供應商採購零組件。美國商務部指,延長才能讓農村地區的電信提供商在尋找華為替代方案的同時安全地運行現有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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