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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國安法下 清官能審國家機密嗎?

近日全國人大擬就「港區國安法」立法,港股大跌之餘,亦有金融界人士擔心,其實大家是在怕什麼?筆者唔直接答你,嘗試先用例子答你。月初被勒令清盤的「大台債仔」星美(0198),法官昨日頒下判詞,炮轟不少在香港上市的中資公司在債務爆煲時,對香港法院擁有的監管權力毫無認知。

事緣以在北京開設「經典夜場」天上人間聞名的內地富豪覃輝,旗下星美因為債務爆煲,被多名債主包括TVB(0511)、匯豐及海通到高院申請清盤,欠債還錢,還不了債就被清盤。不過重點還是主審法官夏利士(Jonathan Harris)在判詞最後一段的文字。

夏利士說,近期似乎出現不少財困的中資上市公司,以為可以在不涉及上市公司層面下自行重組旗下內地業務及債務,他認為這種做法非常不現實,等於是單純將在香港上市作為方便融資的工具(a tool of financial convenience),而對香港法院擁有的監管權力毫無認知;他更憂慮在新冠肺炎疫情打擊經濟下,這種情况會日益普遍。

中資這種「監管一國,融資兩制」的做法橫行中環已久,夏官一語戳破未知是否有感而發;隨着國安法殺到,這種說法卻可能有危險,眾所周知爆煲非中資民企專利,有國企亦開始岌岌可危,假設被申請清盤的是一家國企,到底國家安全重要,抑或債主收錢重要?參考內地分析員都不可以唱淡A股上市公司,一隅之地的香港,若法官要批評國企,不知還有沒有討論空間?

高精密涉「國家機密」 被證監停牌8年

筆者並非小題大做,事實上,香港資本市場過去有兩宗著名個案牽涉「國家機密」:第一宗是2009年上市的民企中國高精密(0591),2011年底因核數師畢馬威指公司未能提供資料辭任而停牌,至翌年8月一度成功獲福建省政府確認業務涉「國家機密」為由復牌,但不足一個月再遭香港證監會停牌,至今已停牌近8年。這家公司未知有什麼後台,即使港交所(0388)已實施快速除牌機制,仍然獲網開一面,可以保住上市地位。

另一宗是上市不成的標準水務,公司2009年遞交上市申請,但作為上市核數師的安永其後卻突然辭任,並同樣以資料涉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向證監會交出資料,事件最終打上香港法院,勒令要求安永交出標準水務的會計文件。

回到文初的問題,以上種種與國家安全法何干?筆者又再用多一個例子答你,2017年底,一家曾在美國上市的中資公司被清盤,核數師寧願被控藐視法庭亦拒絕向清盤人交出審計底稿,點解?他們解釋,在沒有中國政府部門授權下交出文件,一旦涉及國家機密與敏感資料,將會觸犯中國《國安法》。根據已公布的《港區國安法》文本,第三款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港區國安法」要立法了,法官們、證監會、小股民,自求多福吧。

[李曉佳 財經澡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