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在曹貴子與兩名康宏(1019)前高層涉嫌串謀詐騙一案,頒下判詞指,在案件中,控方並無傳召康宏任何執行董事作供,亦無任何有關三名被告人的私人通訊,所以無直接的證供,證實各人有協議、協議串謀向董事會隱瞞收購信盈國際為關連交易。
練官不諱言,案中第二、三被告陳麗兒及陳毅凱均有受信責任,但是非涉及披露集團向曹貴子收購信盈國際涉關連交易。同時在案件中,首被告曹貴子指揮及参與康宏的日常運作,對其他董事會成員以及高層人員,並非甚麼秘密。曹是信盈的大股東,亦可見於公開紀錄,不可能隱藏,亦非秘密。三名被告所知的事,已是眾人皆知的事實,沒有必要協議隱瞞或不作披露,協議不披露一個眾人皆知的事實屬多此一舉。
曹貴子事後步出法庭,只說:「辛苦晒大家,唔該晒」,之後再無多言便離場。第二被告陳麗兒亦再沒有回應記者提問便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