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近期下發關於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試行辦法的通知,提出每年對消費金融公司進行監管評級,評級要素包括公司治理與內控、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專業服務質量及信息科技管理。
分級方面,監管評級共分5個級別,90分以上為1級;70分至90分為2級;50分(含)至70分為3級;50分以下為4級;無法正常經營的直接評為5級。對於發生重大案件、存在嚴重財務造假、被給予重大行政處罰或監管強制措施的消費金融公司,將在區別情形後,確定是否採取下調評級措施,且監管評級結果應不高於3級。
據通知進一步解釋,監管評級為1級的消費金融公司是各方面較為健全的機構,發現問題較輕微,能夠在正常運營中解決;2級的消費金融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問題或風險,須引起監管關注;3級消費金融公司表明存在的問題較多或較為嚴重,整體風險管控能力較弱;4級的話,表明存在非常嚴重的問題和風險,甚至危害公司的生存能力,公司有需要改善經營狀況、降低風險水平、補充資本金,必要時銀保監可依法採取限制高風險業務活動、限制股東權利、限制分配紅利等監管措施。
至於5級的消費金融公司,表明風險程度超出公司控制能力,已不能正常經營,應責令提交合併、收購、重組、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救助計劃,或依法實施接管;對無法救助的公司可依法退市。
銀保監指,監管評級結果應當作為監管機構衡量公司經營狀況、風險管理能力和風險程度,以及在此基礎上制定監管規劃、配置監管資源、採取監管措施和行動的重要依據,還應作為消費金融公司市場准入事項的參考因素。評級結果原則上僅供監管機構內部使用,不得對外公布;消費金融公司亦不得將監管評級結果用於廣告、宣傳、營銷等商業目的。
其他報道
出招自救 華為據報過去5個月入股多家半導體公司 並自建晶片生產線
中汽協:去年新能源車銷量增近11% 料晶片供應緊張或影響行業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