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協鑫(3800)自今年4月初因未能公布業績而停牌,至今已近3個月。公司今天指出,本月27日接獲港交所(0388)的函件,除了以前提出的初始復牌指引外,須符合額外的復牌指引,包括證明公司已設立足夠的內部監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規則。港交所表示,倘若保利協鑫的情況有變,其可能修改已發出的復牌指引及╱或發出進一步指引。
事源於保利協鑫的前核數師德勤對該集團旗下的江蘇中能,以及一間國有企業總承包商和分包商,三方所訂立的一份「工採建合約」,以及江蘇中能向國有企業總承包商預付5.1億元人民幣的真實性提出疑問,,導致需要核數師需要更多時間評信事項,暫無法確定及發佈經審核2020年全年業績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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