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及香港金管局發表聯合公告,為促進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共同發展,兩地監管機構及基礎服務機構開展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南向合作,南向通將於2021年9月24日上線。
南向通是指內地機構投資者通過內地與香港基礎服務機構連接,投資於香港債券市場的機制安排。人行指,此制度有利於內地機構投資者擁有更多的投資渠道,有利於穩步推動中國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有利於支持香港提升競爭優勢,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南向通遵循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相關法律法規,遵守現行香港債券市場政策框架,不改變內地機構投資者走出去投資香港及全球債券市場的政策安排。南向通具體規則另行制定。
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監管機構各自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雙方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目的,在南向通下建立有效機制,及時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人行表示,內地投資者暫定為中國人民銀行2020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的41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不含非銀行類金融機構與農村金融機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和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RQDII)也可以通過南向通開展境外債券投資。交易對手方暫定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南向通通過在交易、托管、結算、匯兌等各個環節的設計,實現資金閉環管理,并通過交易托管數據報告等方式,強化穿透式監管與監測。
額度管理方面,南向通跨境資金凈流出額上限不超過年度總額度和每日額度。目前,南向通年度總額度為5000億元等值人民幣,每日額度為2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跨境資金流動形勢,對南向通年度總額度和每日額度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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