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金管局外,本港其餘三大金融監管機構亦發出新冠病毒「疫苗通行證」相關通函,但未有如金管局要求受監管機構在限時內回覆。
保監局在通函表示,當局已於2月16日推出疫苗通行證安排,要求所有人員在進入辦公場所前需至少接種一劑疫苗,有86%保監局員工已接種兩劑疫苗。當局強烈建議保險公司實施類似的安排,並積極鼓勵和幫助員工接種第三劑疫苗。
積金局亦在2月16日實施疫苗通行證,強烈建議強積金受託人及保薦人實施同樣安排,未接種第一劑疫苗的員工及中介人,不得進入辦公場所,因懷孕或醫療狀況不適合接種者除外。
證監局通函內容則着重在業務持續安排,敦促持牌法團檢討其業務持續計劃,盡量增加數量在家工作的員工的比例,並僅在員工執行無法遠程執行的關鍵職能或職責時,才安排他們在辦公室工作。同時強烈鼓勵持牌法團考慮,只有已接種疫苗的員工才能在辦公室工作。
其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