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對上市期貨及期權合約的持倉限額制度作出修訂的建議展開諮詢。其中一項主要建議是列明法定訂明上限及申報規定應如何應用於單位信託及傘子基金下各子基金。其他建議修訂涉及在假期交易日買賣的合約須申報的持倉量,以及納入更多可由證監會授權持有超逾限額持倉量的合約。諮詢期將於今年6月27日完結。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表示,持倉限額制度在防止建立可能危及香港金融市場穩定的持倉量方面,至關重要。建議的修訂既能回應市場的需求,亦使該制度更加切合證監會的監管政策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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