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就數碼港元進行諮詢討論,就數碼港元與現有電子支付工具,如轉數快、八達通、手機錢包等的分別,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解釋,市民存放在銀行或電子錢包内的存款,是記在銀行或發行營運商等金融機構的賬簿內,存款與現金的兌換性取決於該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而數碼港元可比擬央行發行的硬幣和紙幣,由央行發行或提供支持,記在央行的帳簿內,所以信用風險是零。雖然香港金融機構非常穩健,上述信用風險極微,但兩者在法律層面存在技術分別。
余偉文又指出,雖然數碼港元具有龐大的創新潛能,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實際應用在香港社會。但他承認,對本地市民而言,數碼港元若欠缺明顯的過人之處,將難以產生吸引力,除非數碼港元可互補現有零售電子支付的不足,或比現有的電子支付方式更為方便,否則難以在百花齊放的零售支付生態中佔一席位。他表示,金管局研究數碼港元的目標,為探索如何為數碼經濟注入更多創新的動力,並為應對穩定幣等新型貨幣可能帶來的挑戰作出部署。
對於數碼港元將面對甚麼潛在挑戰和技術問題,余偉文表示,推出數碼港元難免令人覺得會加劇零售支付市場的競爭。倘若大量市民將銀行存款轉為數碼港元,或有機會抽緊銀行資金。雖然當局可以引入保障措施,例如設置數碼港元的最高戶口結餘、每日轉換及交易限額等,應對此潛在風險,但過多的限制或會降低市民使用「數碼港元」的意欲,因此必須要在風險管理和方便利民之間取得平衡。
數碼港元面對的另一個議題,是監管機構如何界定私隱和數據保障。假如完全匿名,數碼港元的使用將與硬幣和紙幣無異,但無疑不合符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監管規定。因此,一定程度的可追溯性是必不可少的,當局必須審慎研判參與者,例如央行、電子支付營運商、銀行及商家等取得用戶資料的程度,例如用戶身份及交易歷史。
此外,余偉文表示,當局也要考量「數碼港元」應否具備「可編程」(programmable)的特點。所謂「可編程」,是指透過預設條件執行程式指令,有助「數碼港元」開拓更廣更多的應用場景,但同時當局也要留意程式故障、網絡安全風險等潛在風險。因此,「可編程」特點應用在數碼港元錢包或比應用在「數碼港元」上更為實際。再者,假如「數碼港元」具備「可編程」特點,有市民可能會擔心「數碼港元」是否等同現金一樣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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