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城鎮(1278)公布,前大股東上置控股此前就有關資產剝離主協議提起了仲裁,最新公司收到了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信函,告知上置控股已經撤回了仲裁申請,與仲裁相關的案卷已經結案。
中國新城鎮指,儘管仲裁通知書中上置控股提出了指控和索賠,但公司無需向上置控股支付任何賠償和超額對價損害。
此前,作為中國新城鎮前大股東上置控股提交的仲裁通知書,聲稱中國新城鎮未將爭議金額退還給上置控股,並在向第三方出售剝離資產時故意將不合理的對價分配給某些剝離資產,從而違反溢價條款。上置控股因此要求採取補救措施,包括要求中國新城鎮支付賠償和超額對價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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